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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皖政办秘〔2009〕1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

安徽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 指挥部机构组成

  2.2 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

  2.3 指挥部办公室、各工作组构成及职责

  3 预警级别与发布

  3.1 预警级别

  3.2 预警发布

  4 应急响应

  4.1 Ⅰ级响应

  4.2 Ⅱ级响应

  4.3 Ⅲ级响应

  4.4 Ⅳ级响应

  5 信息发布

  6 灾情报告和评估

  6.1 灾情的报告责任和评估单位

  6.2 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6.3 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7 应急保障

  7.1 资金保障

  7.2 物资保障

  7.3 应急队伍

  8 灾后恢复重建

  9 附则

  9.1 奖励

  9.2 责任追究

  9.3 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全省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以及我省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实际情况。

  1.3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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