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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建立工程担保机构备案推介制度的通知


  4、公司担保业务情况统计(包括历史累计担保金额、目前在保金额、开展担保品种、不良业务情况、代偿情况等)。

  5、公司法人代表及股东身份证明。

  6、公司从事工程担保业务有关规定及管理办法。

  7、公司与银行合作情况。

  (三)工程担保公司备案程序

  各专业担保公司按要求将备案资料报企业注册地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凡备案合格的专业担保公司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在全省范围内均可开展工程担保经营活动。

  三、加强担保市场监管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做好工程担保机构备案和推介工作,以加强对本地工程建设担保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积极稳妥推进工程担保制度。

  (二)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工程担保市场监管,规范工程担保行为。要建立对专业担保公司资信和担保能力的评价体系,使专业担保公司的信用信息在行业内公开化,以利于当事人对其选择和发挥行业与社会的监督作用。对在工程担保业务活动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担保机构,应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禁止开展工程担保业务。

  (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宣传、介绍工程担保制度,开展有关培训工作,特别应当注重对专业担保公司从业人员的培训。要进一步深化对工程担保品种、模式的研究,及时总结实践经验,设计切实可行的担保品种,推广有效的工程担保模式,促进工程担保制度健康发展。

  (四)各地要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制定行业自律制度,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担保市场的监管,避免恶意降价引起的市场恶性竞争,从而净化担保市场,推动工程担保制度进一步健康发展。

  附件:工程担保机构备案表

四川省建设厅

二OO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
  工程担保机构备案表

企业名称

详细地址

注册资金

    (万元)

建立时间

营业执业注册号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企业简况: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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