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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开展既有城市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指定一名负责排查工作的分管局长及联系人,并于9月30日前报省建设厅城建处、省质监总站。

  建设厅城建处、省质监总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城建处:熊风

  电话/传真:028-85567236

  电子邮箱:drone1979@sina.com

  质监总站:吴宇

  电话/传真:028-85076014

  附件1:建设部关于开展既有城市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建办质电[2007]64号)(略)
  2:各市、州负责排查工作分管领导及联系人回执表

四川省建设厅

二OO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2:
  各市、州负责排查工作分管领导及联系人回执表

单位名称

姓 名

职 务

联系电话/手机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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