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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产业基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八)新型专业市场:以专业化分工为特征,对某一类产品销售和该产业升级起到推动作用,进而拉动当地经济的特色区域和专业市场。
  (九)高端培训基地:以高等院校和高端专业培训机构为依托,以“双证书”人才培养为目标,培养高级管理人才、高技术人才的高层次产学研基地或实习实训基地。
  四、市级现代服务业产业基地的扶持政策
  紧紧围绕创建国家服务业产业基地的目标,分别出台市级各服务业产业基地的认定标准,规范的程序和服务业产业基地的支持政策举措。经认定的市级现代服务业产业基地,可以享受市政府的相关政策。
  (一)实施政策集成联动。凡基地内的企业或项目,各有关部门要优先列入政策扶持的对象。优先支持基地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优先支持基地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优先列入贷款风险补偿支持对象,基地用地优先纳入年度新增用地计划,优先申报国家、省级服务业基地等。
  (二)入驻基地的服务业企业,凡符合《关于鼓励引进市外大型服务业机构的有关优惠政策》(甬政办发[2008] 39号)规定的,均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三)经认定为市级现代服务业产业基地的,奖励工作经费100万元,市与县(市)区按1:2比例负担,分5年安排,市级所需资金在服务业考核专项资金中统筹解决。
  五、组织保障
  (一)完善管理机制。现代服务业产业基地以属地管理为主,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市统计局等部门要协助各地政府共同做好推进工作,帮助解决基地建设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各县(市)区政府要抓紧制定加快现代服务业产业基地建设的行动计划和政策措施,并明确相应的部门或机构负责本地区现代服务业产业基地的建设和发展,做好基地的政策制订、统计、申报等工作,协调解决基地建设和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规划引导。编制全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基地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与城市、土地、交通、商贸设施等方面规划在产业、空间上的对接,引导资源有效配置和集约利用,推进服务业集聚、集约发展。
  (三)改善政务环境。强化服务意识,为基地内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生产、生活服务环境。建立政府与企业定期沟通机制,形成与重点企业的专人联系制度,及时听取企业意见,协助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
  (四)建立考核机制。对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进行现代服务业产业基地建设年度考核,对基地建设和发展工作成绩突出的地方政府和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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