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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中国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喀什代表团参会方案》的通知

  (三)项目洽谈组 3人(地区外经贸局、地区招商局)
  组 长:王栋新(兼)
  职 责:
  1、负责地区招商引资项目推介的相关工作。
  2、负责项目的准备、洽谈、签约仪式、会场的布置等工作。
  3、负责汇总上年度签约项目的履约、实施及资金到位情况。
  4、负责大会期间宣传资料的发放及布展期间的推介工作。
  5、负责大会签约的内联合作项目及外资项目的筛选及落实工作。
  6、负责通知内联合作项目及外资项目的负责人按时到签约地点签约。
  7、负责项目成交情况的统计报表向大会办报送等工作。
  8、负责提出重大项目成果奖的评选方案。
  9、负责大会期间疆内外参会参展企业推介材料的收集工作。
  (四)宣传报道组 4人(地委宣传部、广电局、报社、信息中心)
  组 长: 陈丽(兼)
  职 责:
  1、全面负责第十七届乌洽会报道方案的拟定,会前会中会后的新闻报道;与疆内外新闻媒体的联络及宣传报道。
  2、负责新闻发布会的组织筹办工作。
  3、充分利用各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喀什的政治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好形势,推介喀什地区丰富的资源优势和独特的地缘优势,全面展示喀什各族人民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投资环境。
  4、负责提出最佳宣传奖的评选方案。
  (五)后勤组 (喀什行署驻乌办事处)
  组 长:张 毅(兼)
  职 责:
  1、负责代表团全体人员的食宿安排。
  2、保证大会期间代表团领导用车及接送宾客用车。
  3、指定专人负责地区领导的食、宿、行等。
  4、负责代表团邀请宾客的接送。
  5、负责订购车(机)票。
  6、会同其他组做好新闻发布会、签约大会、总结会等会务活动。
  7、会同督导宾馆做好代表团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布展工作
  (一)根据地区招商引资大会上提出的“打造中亚南亚经济圈重心地位”的目标,在本届乌洽会上,主要是动员企业参展并认购展位,展位费由认购单位支付。本届乌洽会各县市认购2个展位,展位费30000元(以上费用包括:展位费、特装费、上网费、名录广告费)展位费用在7月28日前汇至地区招商局。为突出并体现地区的整体形象,按照乌洽会大会办有关要求,地区实行统一设计、统一展位特装。各参展单位可提前提供突出自己特色的宣传图片等资料交综合(布展)组用于装饰设计,突出喀什的资源优势、民族特色和地域文化。
  (二)搞好参展的组织协调工作。乌洽会是国际性的洽谈展示会,也是名牌商品的盛会,对参展的各项要求及展品的质量要求较高。因此,要求各县市、各企业要根据本地、本企业的特色,认真准备好符合本县市产业结构调整要求的项目洽谈并签约,认真组织好名、优、特商品参展(包括农副产品、工业产品、科技产品、旅游产品等),杜绝“三无”商品进入展厅。要积极主动与山东、天津、浙江、四川等省市的友好合作单位和有结对子关系的县市及早联系,力争联合参展,真正突出东西合作成果,提高签约项目质量和产品的质量档次,充实展品种类。参展商品种类及数量不少于去年参展商品的种类及数量,同时参展商品的包装在去年的基础上应具特色更加精美。各参展单位都要积极参加乌洽会明星奖及名优商品奖的评选活动,参评企业要根据参评通知和《参评申报表》逐项如实填写,于8月5日前报地区代表团综合业务(布展)组(地区招商局),并同时附上必要的评审材料(报名和参评均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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