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演练。积极推进《大学生安全教育纲要》的实施,探索针对性强、成效性高的安全教育教学模式,切实增强学生自我防范和应对危机的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加大应急预案的演练,不断扩大预案演练的覆盖面,定期开展学生疏散逃生演练活动,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自救能力;积极拓展校园安全宣传阵地,充分利用校刊、广播、校园网络等资源,拓展校园安全文化传播途径,扩大安全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采用多种形式,精心组织“5·25交通安全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活动日”等活动,让安全宣传进校园、进课堂、进活动。
(二)加强校园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各单位安全监管部门和广大干部要牢牢把握校园安全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做好2009年校园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使命感、紧迫感、责任感和忧患意识,提高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切实履行职责,努力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和管理水平,着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的校园安全监管队伍。
(三)加强特殊岗位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培训。要高度重视并依法强化对特殊岗位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强化操作规范;继续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分期分批完成本市教育系统特殊岗位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作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四、加大校园安全隐患治理,构建校园安全长效机制
(一)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落实整改机制。要进一步加大校园安全资金的投入,对基础设备设施陈旧的公共部位实施风险勘察和设施改造;针对本单位、本部门隐患突出、久拖不决的问题,要查找原因,订出计划,督办整改情况;要加强隐患治理动态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效果,杜绝隐患“回潮”。
(二)开展易燃易爆场所施工、检维修作业的安全专项整治。要建立和完善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大易燃易爆场所检维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安全防护工作,重点加强对校区内加油(气)站及易燃易爆存放点的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杜绝次生灾害事故。
(三)继续深化地下空间、“三合一”场所、“群租房”专项整治。要在已开展的对闲置厂房租赁场所、地下空间等进行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措施,制定切实有效的治本之策,建立“疏堵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要杜绝“三合一”场所和“群租房”现象,坚决遏制群体群伤等恶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