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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二、强化校园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消除校园安全薄弱环节

  (一)各单位要强化危险化学品、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要建立并规范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的购置、储存、使用等制度;开展重大危险源的调查登记,建立健全“重点单位、重大危险源数据库”;高校要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菌(毒)种和样本保藏、运输及实验活动的有效监管,严防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泄漏、遗失及被盗、被抢;落实重点监控,实施风险分级的差别化监管,确保危险化学品、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和重大危险源的总体受控。

  (二)强化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要继续完善校园道路主干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教学生活区与建筑施工区域的分流措施;要建立并完善重点时段、重点地段的值班巡逻制度,按规定设置校园道路安全警示、禁令标志,严格控制中小学(包括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农民工子女学校)校内停放机动车辆,加强上、下课高峰时段校园周边道路安全监管,采取机动车在校内道路限速行驶的措施,有效遏制校园内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消防安全监管。以学生宿舍、重点实验室、危险学化品仓库、校内油(气)库等部位为重点,推进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实时掌握消防安全动态状况,及时发现、督改、降低火灾隐患;加强民用防爆物品管理;着重开展人员聚集、出租出借等场所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坚决消除消防水源不符合规定、违章搭建、“三合一”(集生产、生活、仓库为一体,下同)场所、建筑耐火等级不符合要求等消防安全问题。

  (四)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要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管理、使用责任体系,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把有可能造成特大伤亡、较大财产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设施设备(包括实验设备)列为重点,采取监控措施,编制重点监控设备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和动态监管,分步推进特种设备完整化管理。

  (五)强化学生食堂卫生安全监管。要建立、健全和落实学

  生食堂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对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情况的跟踪,确保100%持证上岗;学校后勤部门要定期对食堂进行卫生检查,尤其要加强对主副食品采购的监管,确保100%索证、验证;加强食堂门禁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校要对由社会企业进校服务的食堂进行有效监管,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三、推进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和监管队伍建设,提高校园安全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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