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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保〔2009〕3号)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市教委有关直属单位:

  2009年是全国“安全生产年”,又是本市教育系统落实“迎世博”各项任务冲刺年、决战年,因此,本市校园安全任务艰巨,形势严峻。为切实保障校园安全,以实际行动为世博会的举办创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现就做好2009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09年本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市安委会的指导下,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认真贯彻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校园安全发展,以安全发展推动教育发展,全力投入全国“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部署,深入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安全隐患治理、安全设施改造“三项行动”,切实加强本市校园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队伍“三项建设”,全力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四个确保”,以“安全办博”为重点,坚持校园安全发展,切实加强各项安全监管措施,有效治理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确保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重特大事故、确保本市安全生产形势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总目标,继续保持本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的总体受控局面,为促进本市教育改革平稳较快发展、为营造世博会良好环境提供校园安全保障。

  2009年本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任务是:

  一、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任制体制机制建设,推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各单位领导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的安全发展观,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把安全工作纳入高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发展的总体要求,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要强化法制观念,坚持依法监督、依法管理;要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坚持标本兼治,建立依法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二)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履职考核机制,在进一步明确部门安全工作职责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履职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分级安全责任制考核,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切实将行政首长负责制、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落到实处。

  (三)各单位的安全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对所辖区域的监管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认真执行目标管理考核,保证安全投入,把安全工作纳入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政绩业绩考核;将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切实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强化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和考核,做到奖惩分明;各校办产业(公司)要进一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实行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告知承诺,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继续实施责任制分级签约工作,2009年一季度前,市教委将继续开展与所辖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签约工作,做到签约率100%。各单位应做到二级签约100%、三级签约100%,分步实施四级签约;市教委将继续采取“季度自查、年中督查、年终考核”的办法,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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