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开展委直管单位2007年度财务审计的通知
(渝经企业〔2008〕10号)
各直管单位:
根据我委《关于印发市经委直管单位财务审计制度的通知》(渝经企改〔2003〕12号)文件精神,按照委领导要求,经研究决定,从4月份开始对委直管单位实施2007年度财务审计(名单附后),采取由我委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方式进行。请各单位作好相关准备,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审计具体时间和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被审计单位名单
2.各直管单位财务审计准备的重点内容
二OO八年四月八日
附件1:
被审计单位名单
重庆市工业学校
四川仪表工业学校
重庆市轻工业学校
重庆市机械高级技工学校
重庆市工业高级技工学校
重庆市化医高级技工学校
重庆市科能高级技工学校
重庆机械电子高级技工学校
重庆铁路运输技工学校
重庆市工贸技工学校
重庆市建材技工学校
重庆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含重庆市能源利用监
测中心、重庆市工业展览馆﹚
重庆市经济技术交流中心
重庆市水泥质量监督检验站
附件2:
各直管单位财务审计准备的重点内容
1.收入方面
①收费标准是否符合国家和市有关政策规定;
②代收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③租金收入是否合法;
④收入是否及时入账,有无小金库;
⑤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情况。
2.支出方面
①发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②报销程序是否符合制度规定;
③重大经费支出是否经过单位集体研究,应上报审批事项是否报批;
3.资金管理
①外借经费是否按规定执行;
②借入经费是否按规定报批;
③有无对外投资、担保和集资及报批情况;
④银行账户开设是否符合规定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