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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建设局关于2007年度农民居住集中市级以奖代补资金安排的通知

无锡市建设局关于2007年度农民居住集中市级以奖代补资金安排的通知
(锡建镇〔2007〕16号、锡财建〔2007〕132号)


江阴、宜兴市、锡山、惠山、滨湖、新区建设局、财政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无锡市农民居住集中市级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现就2007年度农民居住集中市级以奖代补的资金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金分配组成
  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民居住集中工作的目标任务涉及江阴、宜兴、滨湖、锡山、惠山、新区等六个市(县)、区,本着市级以奖代补资金专款专用,直接用于与农民居住集中直接相关的项目的规定,2007年度资金分配由五个方面组成:(1)对完成目标任务情况的考核奖励;(2)对先进的奖励经费(详见锡农集办〔2007〕8号文);(3)对台帐资料、地形图、统计汇总及会议接待的补贴;(4)对相关政策和技术的研究;(5)对部分镇村的奖励。
  二、有关情况的说明
  1、根据锡农集办〔2006〕2号文件规定,市农民居住集中工作办公室对各地有关组织落实、任务落实、试点工作、例会制度、工作报道、台账资料、目标任务完成等情况,进行了阶段考核和年终考核,并以锡农集办〔2007〕6号文作了通报,考核奖励费94万元;对先进的奖励经费10万元;
  2、对台帐资料、地形图、统计等工作的补贴费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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