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专项应急预案是处置跨部门乃至跨地区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应急预案,该类预案所涉及的灾害一般范围比较大、灾情比较重、涉及人口比较多,产生次生和衍生灾害的几率较高。因此,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要突出抓好应急预案自身结构和内容的修订,重点解决框架结构不完整、内容涵盖不全面、各职能部门职责不规范、联动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尤其是要理顺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和应急管理工作体系的关系,使全市上下的应急指挥机构和工作机构相互衔接、相对统一。
(三)部门应急预案的修订。部门应急预案在各级政府所有应急预案中所占的比例最大,因此,必须通过相互间的有效衔接使其成为灾害预防处置的整体。市直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在完善本身预案应对机制的同时,及时与其他部门协调沟通,从而实现点线处置与辐射联动的有机结合。
(四)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的修订。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是全市应急预案体系的基础,但目前我市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工作进展还很不平衡。规模以上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开展得较好,小企业尤其是商贸企业相对较差;学校、医院落实得较好,而社区、街道相对较差。因此,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修订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力求通过本次修订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的修订重点是要贴近实际,增强可操作性,切实把该类预案编制修订成条理清晰、内容明了、便于记忆、易于执行的应急预案。
(五)农村牧区应急预案的修订。农村牧区应急预案是苏木乡镇、嘎查村和广大农牧民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行动指南,需要农牧民充分熟悉和掌握。各旗市区要积极组织苏木乡镇开展农村牧区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嘎查村的应急预案要立足于实际措施的运用。修订工作开展前要对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是否有应急预案、广大农牧民是否知晓应急预案的内容、农牧民在遇到不同的突发事件时是否知道如何处理、应急预案实施效果如何、村级组织是否根据实际对应急预案进行过补充等。各旗市区要根据检查情况确定农村牧区应急预案修订的具体内容。
(六)活动预案和项目预案的修订。鉴于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和重点项目应急预案属于“一对一”预案,且具有时间性,因此,要通过此次预案修订工作规范预案编制程序,强化相关措施,使该类预案的编制能够随时满足举办大型活动和项目建设的需要。修订工作开展前,各旗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此类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查遗补漏,确保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和重点项目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工作成为必要的工作环节,真正实现有备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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