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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邮政通信事业发展的意见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邮政通信事业发展的意见
(黄政发〔2008〕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邮政通信事业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08〕9号)精神,积极推动邮政部门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现就加快全市邮政通信事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邮政业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邮政网络是国家重要的通信基础设施。长期以来,我市邮政部门发挥其覆盖全市、遍布城乡的网络资源优势,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基本通信权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商品流通体系、信息体系、金融体系以及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和支持邮政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加快我市邮政通信事业发展,增强邮政普遍服务能力,力争在2-3年内,实现邮政金融网点和邮政服务网点遍及全市所有乡镇,完成村邮站规划和建设工作,全面展开农资配送、小额信贷等业务,窗口服务、投递服务、营销服务规范达标,全面提升邮政业的服务功能。
  二、加大支持力度,完善具体措施
  (一)全力支持邮政基础设施建设
  1、完善邮政服务网点。各地要将邮政服务网点建设纳入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安排、统一建设。重点要解决好繁华城区、开发区、住宅小区、大专院校、街道邮政服务网点少、生产用房紧张、邮政无自有营业场所等突出问题。对乡镇没有邮政自有营业网点的,各地应在所在地繁华地段安排邮政营业网点建设用地。邮政设施建设涉及用地的,由政府依法划拨,并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社区、企业、大专院校应积极支持邮政增设邮政网点,提供优质服务。邮政已建网点因建设单位需要拆迁时,应先征求邮政部门意见,并由建设单位在适当的地段等面积还建。
  2、增设城区邮亭、报刊亭。为完善城市功能,满足群众需求,在城区居民较为集中地段有计划、有步骤地增设邮亭、报刊亭。由邮政部门依据专项规划,提出建设意见,作为邮政网点建设的补充,报规划建设部门列入规划建设。邮亭、报刊亭、邮筒和其他邮政服务公益设施免缴城市道路占用费,文化部门免收文化市场管理费,工商、税务、电信、供电等部门要按政策规定在收费上给予优惠。对新增邮亭、报刊亭,邮政部门要优先安排下岗职工、残疾人员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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