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专项行动的通知


  (二)制定推广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各地要针对本地农民工就业特点,制定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通过当地劳动保障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广泛发布,为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提供参考。有条件的地方要印制劳动合同文本,免费提供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使用。部制定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已在部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年检力度。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继续扩大劳动保障监察年检覆盖面,把劳动保障年检扩大到本辖区所有用人单位,特别是使用农民工较多的用人单位,逐户建立守法诚信档案;将用人单位职工名册作为年检的必检内容,督促用人单位将农民工纳入职工名册制度范围,如实登记使用农民工的情况,全面收集用人单位职工名册。各地要汇总建立本地区用人单位用工台帐,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本地区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

  (四)抓好典型示范。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结合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的创建活动,选取规模较大、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的、使用农民工较多的企业作为重点联系单位,推动企业与农民工全面签订劳动合同。通过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广大企业依法及时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五)开展执法检查。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重点企业、行业的执法检查和日常巡查和案件专查,依法纠正和查处企业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违法行为。同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要及时予以公开曝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专项行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实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这一目标的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及时报送信息。各地要在7月20日前,将本级及所属县(市、区)专项行动的实施情况及效果以书面形式报省厅。对各地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厅里将以工作信息予以刊登。专项行动期间,省厅还将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调研督察。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建军  027-87812372

  姜智慧  027-87235903

  电子信箱:gzc0111@163.com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