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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人事厅、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人事厅、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09〕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为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厅、公安厅和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省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协调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处(总队)。各地要相应成立协调指导机构,建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协调,统一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对重点地区和重点职介机构进行联合执法,对严重扰乱劳动力市场秩序、严重侵害用人单位、求职者合法权益的职介活动给予坚决打击,确保取得实效。
  二、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强化措施,加强综合治理。要严把职介机构审批登记关,加强对职介机构的跟踪管理;要组织职介机构开展自查自纠,规范职介行为;要通过职业中介机构资格年检和工商年检,规范职介机构的中介活动,强化对职介机构监督和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严厉打击以职业介绍为名从事的违法犯罪活动;要加强职业中介信息的发布管理,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和严重违法的职介机构,并予以公开曝光和依法查处。
  三、各地要按照国家统一的工作安排精心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和情况通报制度。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导向,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专项行动中,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专项行动期间,省协调指导小组将组成联合检查组赴部分地区进行检查督办,并适时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
  请各地于3月13日前向省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和统计表。
  省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7273166(传真)
  附件:《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09〕1号)(略)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湖 北 省 人 事 厅
湖 北 省 公 安 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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