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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天津市东大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等单位和个人行政处罚的通报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天津市东大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等
单位和个人行政处罚的通报
(建筑[2007]55号)


各区、县建委,各局、集团(总)公司,各有关企业:
  市建委市场监察部门在对东丽区大毕庄镇新中村建设的“鑫泰建材批发市场”项目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工程在未办理招投标手续、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情况下擅自施工,属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天津市城市规划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决定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作出处罚,现通报如下:
  一、施工单位天津市东大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未按规定依法参加投标,无施工许可证擅自为违法建设项目施工。决定予以该公司六个月内不得承揽新的施工任务,不得参加投标活动的行政处罚。
  二、施工单位河南省新乡市土建安装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未按规定依法参加投标,无施工许可证擅自为违法建设项目施工。决定予以该公司六个月内不得在 本市承揽新的施工任务,不得参加投标活动的行政处罚。
  三、二级注册建筑师华陆森冒用天津市兴华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乙级)名义,在未取得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为该工程出了部分施工图纸,并进行设计交底、验槽等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决定给予华陆森停止执业资格二年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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