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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将裹胁农民工恶意讨薪的六名包工头清出我市建筑市场的通报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将裹胁农民工恶意讨薪的六名包工头清出我市建筑市场的通报
(建筑[2007]125号)


各区、县建委,各有关集团(总)公司,各施工企业:
  2007年,我市在解决拖欠建筑业农民工工资工作中,连续出现两起不法包工头以解决农民工工资为由,多次裹胁农民工到国家机关集访,要挟政府,恶意讨薪,谋取个人利益,严重扰乱了政府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也损害了施工企业的利益,给社会带来恶劣影响。现对两起事件通报如下:
  一、2007年元月5日,曾在和平区人才科技大厦工程的江苏籍包工头洪立师、李俊林、张盼干3人,在总分包企业已完成工程结算和支付的情况下,裹胁50名农民工到市委门前集访,以解决农民工工资的名义恶意索要分包款,并多次扰闹市清欠办,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二、2007年元月16日,西青区天祥工业园厂房工程的湖北籍包工头王海军、石能友和陈相和3人在工程未完成结算的情况下,不通过正常渠道寻求解决,组织和带领40名农民工到市政府集访,围堵建委机关,冲击市建设交易服务中心,打骂工作人员。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按照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两节”期间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市[2006]292号)的精神,这两起事件均为恶意讨薪,为肃清不法行为,现决定将洪立师、李俊林、张盼干、王海军、石能友和陈相和6名不法包工头及其劳务队清出我市建筑市场,任何施工企业不得雇用以其为首的劳务队伍;对已经雇用的在施项目,立即结算清场。如在市场检查中发现仍在使用其劳务队伍,将对雇用企业进行处罚。同时,各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强化管理,依法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和农民工劳动合同,完善工程计量和工程结算,不得使用无资质劳务队伍和包工头,不给不法人员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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