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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2009年水稻高产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实施目标考核。结合科技入户工作的开展,按照市、区县、乡镇三级技术人员“定点定方、责任到人”的原则,各高产示范点落实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同时,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对高产创建工作和科技人员技术指导工作的考核,提高高产创建工作成效。

  五、工作安排

  (一)1~2月份:按照农业部要求,择优推选本市万亩连片高产创建示范区的候选单位,上报农业部;制定上海市2009年水稻高产创建工作方案;成立上海市水稻高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专家组、技术小组。

  (二)3~4月份:按照市高产创建目标任务要求,分区县落实好不同规模高产创建实施点,制定实施点实施方案;明确主导品种与主推技术,抓好种源落实;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出台相关扶持政策;举办不同层次技术培训班。

  (三)5~6月份:重点做好水稻播栽阶段生产技术指导和播栽质量检查工作;开展种植基础调查,分类做好苗期肥水管理和病虫草害防控技术的指导;建立苗情考查点,定期做好苗情考查、分析工作。

  (四)7~8月份:落实水稻中期田间管理,重点抓好水稻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以及搁田控苗技术指导工作;开展阶段性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组织中期检查;继续做好苗情考查及分析工作;做好穗肥使用技术指导。

  (五)9~10月份:落实水稻后期田间管理,重点做好水稻穗期病虫害防治,以及水稻后期水浆管理技术指导;组织后期检查,开展现场观摩和高产创建活动宣传;统一制定测产验收方法,在区县预测产基础上,每个区县及农场推荐若干个优秀方报市统一进行测产验收。

  (六)11~12月份: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做好年度高产创建活动工作总结和各实施点生产技术总结;召开年度工作总结表彰会议;研讨下年度高产创建工作,形成创建工作思路。

  附表:
  2009年上海市水稻高产创建目标分解意向

 

高产样板田建设

万亩带(个)千亩片(个)百亩方(个)合计面积(万亩)
闵 行

/

1

15

0.4

嘉 定

/

2

35

1.0

宝 山

/

1

15

0.5

浦东新区

/

1

15

0.5

南 汇

/

3

100

2.5

奉 贤

1

5

120

3.2

松 江

1

5

120

3.2

金 山

1

7

180

5.0

青 浦

1

5

120

3.2

崇 明

2

10

220

7.0

光明集团

4

10

60

6.0

合计

10

50

1000

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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