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总工会、沈阳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沈阳市工商联合会、沈阳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稳定劳动关系的指导意见
各区、县(市)劳动保障局、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为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稳定就业岗位,促进经济发展,经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研究,就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稳定劳动关系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进一步增强稳定就业局势、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去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市部分企业特别是汽车、纺织制造业以及以出口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不同程度地出现生产经营困难,使劳动关系领域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企业用工需求减少,职工集中待岗现象逐步增多,就业总量与结构性矛盾凸现,欠薪、断保问题时有发生,劳动争议和举报投诉案件数量上升,就业压力不断增大,就业形势日趋严峻,使劳动关系的不稳定性增加。但是,2009年随着国家、省、市积极鼓励投资,拉动内需政策的逐步落实,我市经济仍能保持平稳较快的发展势头;我市已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劳动保障政策法规体系和符合沈阳实际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在全社会形成了“就业是民生之本,和谐劳动关系是和谐社会基石”的理念和意识,为我市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此,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当前劳动关系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按照中央、省、市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将工作重点放到稳定劳动关系上来,放到稳定就业岗位、促进经济发展上来,进一步增强应对金融危机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深入研究分析当前经济形势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准确判断和掌握劳动关系中的突出矛盾,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灵活性和创造性,通过加强三方协商对话和共同行动,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形成政策合力和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在调结构、保企业、促增长中充分发挥三方协调机制的独特作用。
二、突出重点,加强沟通,进一步健全共商共决的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体系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企业为本,把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就业局势作为当前首要任务,将促进企业发展和保障职工权益有机结合起来,支持、鼓励和引导劳动关系双方相互合作,共渡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