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体系健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均建立或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市)区均建立了由政府常务副县(市)区长担任组长、两办和纪委分管书记担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强化了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力量,做到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优势,又充分发挥政府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形成优势互补、整体联动的良好氛围。市、县(市)均从政府办公室、监察局、法制办、信息中心等部门和单位抽调有关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市、县部门也分别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做到领导、机构和人员的三落实,形成三级联动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推进体系。不少单位成立了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信息技术、法制、信访接待、保密、档案管理等部门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推进和落实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市要求均建立了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明确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运作机制,确保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1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制定了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全市未发生一起泄密事件;制定了听证、考核、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相应实施办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更新维护、保障措施以及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形式等。一些单位还制定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操作细则》等,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不少地区和部门制订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度和考核办法,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终工作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内容。
(三)统一栏目,公开内容全面及时。
对照
《条例》和《江苏省暂行办法》和《南通市实施办法》,并结合政府和部门的实际,我市及早组织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重新修编了南通市政府信息网站公开目录结构表,形成统一规范的目录文本,既讲“普通话”,凡
《条例》规定的、我市未作明确的,一律补充完善;又讲“地方话”,增加5个带有地方特色的栏目。搞好分类指导,明确、规范了市、县(市)区、乡镇三级政府和有行政许可权、无行政许可权政府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各地、各有关部门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为中心,以为民、便民为宗旨,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对2003年以来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清理,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按规定将所有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纳入公开目录,经过审查后陆续在政府网站和相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