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安全生产红旗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安全生产红旗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荆政发〔200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8年,全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以“治理大隐患、防范大事故”为重点,深入开展“隐患治理年”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基础创建活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保持了全市安全生产持续好转的态势,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市政府根据考核评定结果,决定对公安县人民政府等12个200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红旗单位、荆州市监察局等17个200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红旗单位、李明军等6名200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名单附后)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要学习先进,开拓创新,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九年二月三日

200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红旗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200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红旗单位(12个)
  公安县人民政府
  石首市人民政府
  洪湖市人民政府
  荆州区人民政府
  沙市区人民政府
  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荆州市公安局
  荆州市交通局
  荆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荆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荆州市建设委员会
  荆州市地方铁路局
  二、200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红旗单位(17个)
  荆州市监察局
  荆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荆州海事局
  荆州市地方海事局
  监利县人民检察院
  松滋市交通局
  石首市交通局
  荆城供电公司
  中交二公局荆岳长江大桥第二合同项目经理部
  江陵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洪湖市大沙湖管理区委员会
  湖北天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