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安全生产红旗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荆政发〔200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8年,全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以“治理大隐患、防范大事故”为重点,深入开展“隐患治理年”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基础创建活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保持了全市安全生产持续好转的态势,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市政府根据考核评定结果,决定对公安县人民政府等12个200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红旗单位、荆州市监察局等17个200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红旗单位、李明军等6名200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名单附后)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要学习先进,开拓创新,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九年二月三日
200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红旗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200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红旗单位(12个)
公安县人民政府
石首市人民政府
洪湖市人民政府
荆州区人民政府
沙市区人民政府
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荆州市公安局
荆州市交通局
荆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荆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荆州市建设委员会
荆州市地方铁路局
二、200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红旗单位(17个)
荆州市监察局
荆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荆州海事局
荆州市地方海事局
监利县人民检察院
松滋市交通局
石首市交通局
荆城供电公司
中交二公局荆岳长江大桥第二合同项目经理部
江陵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洪湖市大沙湖管理区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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