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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市区夜景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市区夜景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石政办函〔2009〕20号)


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夜景建设的档次和水平,市政府决定对市区重点区域、重要路段的楼宇、桥梁、园林设施等实施夜景建设,全面打造璀璨夺目、亮美和谐、节能环保、独具特色的省会夜景景观,以全新的面貌向建国60周年献礼。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夜景项目建设涉及“五路三场”区域,即:对中山路、裕华路、维明街、中华大街、建设大街两侧和百年广场、文化广场和人民广场周边区域的楼宇、绿地、桥梁进行夜景亮化。

  二、此次夜景项目建设按照统一规划设计、分步组织实施的原则进行。4月30日前完成维明街、中华大街、百年广场(重点为火车站广场周边区域)的夜景建设任务;6月30日前完成裕华路、中山路、建设大街、人民广场等区域的夜景建设。

  三、市城管局负责制定夜景设计方案,协调组织工程建设。市内各区政府负责督导辖区产权单位落实亮化方案。市园林局、两站办和各有关部门负责做好所属和管辖区域设施亮化工作。各楼宇产权单位要服从大局,积极主动,按设计要求支持和配合楼宇夜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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