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川建房发[2008]101号)
各市、州规划和建设局,房管局(处),各扩权试点县(市)规建局、房管局:
现将《2008年全省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建设厅
二00八年三月七日
2008年全省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工作要点
2008年,全省房地产行业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住房保障与房地产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认真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强化市场监管,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实现我省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面推进住房保障制度建设
(一)落实廉租住房政策,健全廉租住房制度。认真组织实施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落实廉租住房各项政策和制度,要重点保障廉租住房资金来源,确保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到位,土地出让净收益提取10%以上足额到位,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用于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全额到位,切实保障廉租住房建设土地供应,确保土地行政划拨并优先供应;加大廉租住房房源筹集力度,逐步增加实物配租比重,积极推行在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建方式;认真落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各项管理规定,确保住房补贴资金真正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二)完善经济适用住房政策。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落实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的建设标准;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改进和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
(三)积极推进旧城区保护修缮和解危排险,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做好旧住宅区综合整治改造,提高住房质量,改善小区环境,提升配套设施功能;督促用工单位切实履行责任,为农民工提供符合基本卫生和安全条件的居住场所。
(四)努力完成2008年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目标。确保所有县城对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实现全省城市低保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基本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部分解决;完成全省新建2万套、10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全省新增4万户住房租赁补贴;全省建设由政府组织、面向社会发售经济适用住房1万套、6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