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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财政厅社保处2006年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财政厅社保处2006年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闽财社函〔2006〕1号)


各设区市财政局:
  为了更好地做好今年财政社会保障工作,现将《福建省财政厅社保处2006年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参考。同时请将你市2006年社会保障工作计划报送我厅社会保障处。


二○○六年三月十五日

  福建省财政厅社保处2006年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关键一年。福建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福建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探索建立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城乡低保等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农村卫生工作,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试点;加强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加大理论研究和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努力开创财政社会保障工作新局面。按照这一指导思想,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贯彻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支持和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精神和中央有关部门制定的配套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开展就业再就业政策的培训宣传和调查研究,督促各地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及时发现、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二是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及时安排省级就业再就业资金,继续对困难县市给予适当补助。指导各地财政部门根据就业形势变化和就业工作需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三是做好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指导各地做好试点工作,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作用。四是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办法,督促各地规范各项资金的补贴办法,配合有关部门对就业再就业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五是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持力度,完善劳务派遣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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