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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培育优质黑猪配套系国债转贷资金项目本息偿还的承诺函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培育优质黑猪配套系国债转贷资金项目本息偿还的承诺函
(闽财建〔2006〕67号)


财政部、农业部:
  为了促进我省畜牧业的发展,根据《农业部2006年农业国债项目投资指南》对地方配套资金落实的要求,我厅同意对《培育优质黑猪配套系项目》国债转贷资金陆拾万元本息偿还予以承诺。鉴于我省财力水平低(人均财力居全国第16位)以及从2004年享受中央财政一般转移支付的情况,请求中央对我省按中西部省份待遇安排国债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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