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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审计厅关于中尼公路曲水至大竹卡段改扩建项目审计结果的公告

  三是施工单位违规进行劳务分包。9家施工单位未经建设单位和监理的同意,将中标工程的劳务部分分包给没有相应劳务承包资质的个体施工队实施,分包金额17536.53万元。
  (二)工程计量、变更、结算不实,导致多计工程款912.31万元。
  一是9家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量,导致多计工程款546.99万元。如四川武通路桥公司和安通建设有限公司在路面标施工时,将水泥稳定砂砾底基层水泥剂量由原设计的4.5%调整为4%,多计工程款 80.92万元。西藏天怡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和中港第二航务工程局实施的路基工程中的截水沟、挡墙结算不实,多计工程款 64.51万元。
  二是8家施工单位未执行工程技术规范及合同约定,重复计取运费173.42万元。
  三是施工单位工程变更不实,多计工程款 191.90万元。如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实施的雅江大桥工程,将原设计人行道变更为防撞栏杆,多计混凝土77.11立方米,多汁工程款19.59万元。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西省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实施的路基工程,无依据变更土石方比例,多计工程款 31.28万元。
  (三)挪用工工程资金415.47万元。2003年,交通厅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将工程项目建设资金 415.47元出借给有关单位,直至2006年才收回。
  (四)个别单位和部门通过降低征地及拆迁补助费标准等手段,滞留农牧民征地拆迁费111.44万元。其中:曲水县相关单位,通过降低补偿标准,滞留当地农民征地拆迁费46.93万元;日喀则地区相关单位滞留当地农牧民征地拆迁费64.51万元。
  (五)其他问题。交通厅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未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执行,工程项目单项费用超概算,其中:监理费超概算856.02万元,管理费超概算370.40万元,勘察设计费超概算287.54万元,研究试验费超概算15.48万元,共计超概算1529.44万元;西藏云天工程建筑有限公司借用其他8家公司银行账户,提取现金1143.73万元;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大额现金支付材料款、租赁费等。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度,部分合同标段违规转分包的问题,审计厅依法进行了处理处罚;对工程计量、变更、结算不实,导致多计工程款的问题,将多计的工程款全部予以收缴;对挪用工程资金和单项费用超概算的问题,要求交通厅重点公路项目管理中心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个别单位和部门通过降低征地及拆迁补助费标准等手段,滞留农牧民征地拆迁费的问题,要求有关单位和部门尽快如数补偿给当地农牧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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