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审计厅关于中尼公路曲水至大竹卡段改扩建项目审计结果的公告
(2008年第1号(总第01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厅于2007年4月至6月,对交通厅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建设的中尼公路曲水至大竹卡段(以下简称曲大段)改扩建项目的建设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曲大段位于“一江两河”流域的雅鲁藏布江边,是拉萨连接后藏重镇日喀则市的主要通道,是西藏自治区公路规划建设网“三纵六横”中主干线国道 318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防干线和西藏通往中亚、南亚各国的一条国际公路。曲大段全长119.02公里,概算总投资82964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国家投资(车购税)。该项目有1家勘察设计单位、2家监理单位、10家施工单位共同参与建设任务。工程于2003年 12月开工,2005年12月竣工并投入使用。截止2006年 12月,项目建设完成投资79818万元,资金结余314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交通厅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比较重视项目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和监理制。建设项目经交通厅公路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工程建设管理综合评价为好。该项目财务核算基本能够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较清晰,财务档案资料管理较规范,资金管理做到了专户存储。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度,部分合同标段违规转分包。
一是交通厅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未经招投标,将建设项目中的羊八井至大竹卡保通工程、尼木大桥加固工程、封闭施工管制期间尼木县交通维护保通工程、曲大段养护配套设施及保通机械购置任务,分别交给3家施工单位实施,合同金额2644.82万元。
二是交通厅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指定分包、施工单位违规转分包工程。交通厅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违规指定分包工程994.55万元,施工单位违规转分包工程合同金额达12622.30万元,两项合计13616.85万元,占概算总投资的16.42%。如西藏天怡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将中标的主体工程(合同金额为4028.29万元)分包给西藏交通实业总公司;西藏交通设计院将勘测、技术咨询和部分设计等任务分包给6家单位,分包金额630.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