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六、其它事项
  其它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广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纳税人在申报缴纳中遇到问题,可拨打地税咨询电话123662咨询。
  附件:深圳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土地等级范围(略)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深圳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土地等级范围

行政区域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龙岗区
土地等级
一级解放路、新园路、晒布路、东门中路、东门南路、嘉宾路、金塘街围合范围华富路以东、红荔路以南、燕南路以西、深南路以北范围及福田中心区(北环大道以南、新洲路以东、滨河大道以北、彩田路以西)    
二级桂园街道、 南湖街道、东门街道(除上述范围外)及 黄贝街道 翠竹街道华富街道、园岭街道、福田街道、 莲花街道(除上述范围外)及 香密湖街道 南园街道 沙头街道沙河街道   
三级清水河街道笋岗街道 东晓街道 东湖街道 莲塘街道梅林街道蛇口街道 招商街道 粤海街道 南头街道 南山街道梅沙街道  
四级  西丽街道 桃源街道沙头角街道 海山街道 盐田街道新安街道 西乡街道 龙华街道 民治街道坂田街道布吉街道龙城街道
五级    沙井街道松岗街道福永街道大浪街道横岗街道龙岗街道平湖街道南湾街道
六级    光明街道观澜街道公明街道石岩街道坪山街道坑梓街道坪地街道葵涌街道大鹏街道南澳街道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