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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海纳商务职业技术学校暂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海纳商务职业技术学校暂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费[2007]31号)


南宁市海纳商务职业技术学校:

  报来关于申请核定职业中专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你校于二〇〇七年一月经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属民办学历教育,办学层次: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制三年。根据桂价费[2005]370号、桂价费字[2004]219号和南价[2002]2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你校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职业中专学费(理工、文科类专业)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80元;

  二、公寓式学生宿舍(二室一厅)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元(含水电费。每套宿舍安排8人住宿,内设卫生间、洗漱间,配备有双层架床、行李架、电风扇、电话);

  三、课本费按实际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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