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嘉宁华侨中等职业学校暂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费[2007]36号)
南宁市嘉宁华侨中等职业学校:
报来关于要求核定学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你校是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办学层次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制三年。根据桂价费[2005]370号、桂价费字[2004]219号和南价[2002]2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你校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职业中专学费:理工、文科类专业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80元;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
二、住宿费:非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元(含水电费。每间宿舍安排8人住宿,配备有双层架床、电话、适量课桌椅);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元(含水电费。每间宿舍安排10人住宿,内设卫生间2间、洗漱台、阳台,配备有双层铁架床、电话、适量课桌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