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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华佳演艺职业技术学校暂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华佳演艺职业技术学校暂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费[2007]37号)


南宁市华佳演艺职业技术学校:

  报来关于要求核定职业中专收费标准的请示悉。你校是经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办学层次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制三年。根据桂价费[2005]370号、桂价费字[2004]219号和南价[2002]2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你校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艺术类职业中专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二、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元(含水电费。每间宿舍安排8人住宿,内设二间卫生间、洗漱台,配备有双层架床、铁皮柜、电风扇、电话)。

  三、课本费按实际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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