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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嘉兴至海盐南北湖公路(嘉兴交界至湖盐线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嘉兴至海盐南北湖公路(嘉兴交界至湖盐线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浙交复〔2009〕24号)


嘉兴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转报嘉兴至海盐南北湖公路(嘉兴交界至湖盐线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请示》(嘉交〔2009〕16号)悉。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嘉兴至海盐(南北湖)公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浙发改设计〔2008〕25号)确定的工程建设规模、技术标准、总投资、工期,并结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嘉兴至海盐南北湖公路(嘉兴交界至湖盐线段)按原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一级公路六车道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33.5m,路幅布置为:中央分隔带宽2.0米+左侧路缘带宽2×0.75米+行车道宽2×3×3.75米+硬路肩宽2×3.0米+土路肩宽2×0.75米。
  桥涵设计汽车荷载标准为公路-I级,桥涵及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100;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和要求。
  二、同意路面采用沥青砼路面,路面结构为4厘米厚AC-13C型SBS改性沥青砼+8厘米厚AC-20C型沥青砼,基层采用20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采用35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
  三、同意于城桥主桥采用下承式钢管砼系杆拱、引桥采用预应力砼小箱梁;其它桥梁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空心板结构。下部采用柱式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
  四、该项目的施工图预算应严格控制在概算以内。
  五、设计单位已参照施工图审查专家组意见及施工图设计初审报告修改完善施工图设计。同意修改后的施工图交付使用。
  六、请建设单位做好该项目下阶段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施工、监理单位,组织工程施工,督促设计单位做好施工期的服务工作,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建成通车。
  七、请参建单位严格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作重大修改或变动。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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