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第四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河南代表团参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09〕12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商务厅制定的《第四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河南代表团参会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二月十五日
第四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
河南代表团参会工作方案
(省商务厅 二○○九年二月一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崛起的重大战略决策,提高中部地区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发挥中部地区优势,更好地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和东部沿海地区产业梯度转移,充分利用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促进中部地区产业振兴和对内对外贸易发展变化,同时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激活中部地区内在动力,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由商务部等部委(局)和中部六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以下简称中部博览会)。第四届中部博览会将于2009年4月26日至28日在安徽省合肥市举办。为充分利用这一平台,使其在促进中原崛起中发挥更大作用,我省决定组团参会,特制定本参会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新、合作、崛起、共赢”为主题,以推动产业梯度转移、招商引资、项目推介、投资贸易展览为主线,以参加投资洽谈、旅游推介、经济论坛等活动为主要内容,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崛起的重大战略决策,抓住全球资本重组、产业转移等机遇,发挥中部地区自身优势,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提高我省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全面发展。
二、我省参与的主要活动安排
第四届中部博览会以推动产业转移为主要内容,突出中部区域特点,采取政府主导下的市场化运作方式,通过投资贸易展览、招商引资项目推介、专项合作洽谈、经济论坛等多种形式,为中外客商搭建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的平台,实现双向互动、互利共赢,促进共同发展。根据大会组委会总体方案安排,我省将参与以下主要活动。
(一)重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