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外国语学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费[2007]38号)
南宁外国语学校:
报来关于要求核定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悉。你校公寓式学生宿舍自从安装直供热水淋浴系统以来一直未收取直供热水费,同时为了扩大招生需要将一栋二层半旧办公楼(4#楼)改建为非公寓式学生宿舍。根据南价[2002]26号文件精神,结合你校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你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1#、2#、3#公寓式学生宿舍楼住宿费收费标准由每生每学期200元调整为每生每学期330元(含水电费、热水费。每间宿舍安排8人住宿,内设2间卫生间、淋浴间、洗漱池、阳台,配备有双层铁架床、吸顶电扇、储物柜、电话、适量课桌椅)。
二、4#非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元(含水电费、热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