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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横县车晖机动车检验有限公司汽车安全技术检验费收费问题的通知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横县车晖机动车检验有限公司汽车
安全技术检验费收费问题的通知


横县物价局:

  报来《关于横县车晖机动车检验有限公司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的请示》收悉。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2007]51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你县车晖机动车检验有限公司汽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汽车安全技术检验费收费标准每辆97元。

  二、根据国办发[2002]31号文的规定,严禁机动车检验站对机动车安全进行重复检验、重复收费,对因检验不合格而修理(调试)后的机动车辆,复检时不得收费;严禁在机动车定期检验时搭车收费;严禁强制机动车所有人到指定修理厂和尾气治理点修理(调试)。

  三、收费标准自下文之日起执行。横县车晖机动车检验有限公司应在收费场所显著的位置,将废气或烟度、灯光、喇叭、制动(含称重)、车速、整车与外观、转向操作性等检验项目内容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公示,明码标价,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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