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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东沟岭·金禾湾住宅小区工程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东沟岭·金禾湾住宅小区工程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南价格[2007]321号)


南宁市东沟岭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经济适用房项目销售价格调整的函》收悉。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转发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价格字[2002]535号)规定,经审核成本及有关资料,现批复如下:

  一、位于南宁市兴宁区东沟岭南梧大道以南的东沟岭·金禾湾住宅小区,由于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建筑材料价格及工人工资大幅提高,成本随之增加,东沟岭·金禾湾经济适用房项目销售基准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多层住宅调整为1815元/㎡,小高层住宅调整为2109元/㎡。根据实际情况,允许上浮2%,下浮幅度不限。楼层、朝向差价按整幢(单元)增减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由你公司自定。

  二、商铺、杂物房、车库建造成本从总成本中扣除,由你公司自行销售,销售价格报市物价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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