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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南宁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关于微柱凝胶(卡式)血型鉴定及抗体筛查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批复(发布日期:2010年2月20日,实施日期:2010年2月20日)废止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
(南价费[2008]17号)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报来《关于新增卫生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你院为了适应输血医学发展和提高输血的安全性,开展了微柱凝胶(卡式8柱)血型鉴定。该鉴定灵敏度高、项目齐全、结果稳定、操作简单。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微柱凝胶(卡式8柱)血型鉴定价格的批复》(桂价费[2008]49号),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微柱凝胶法(卡式8柱)“ABO”血型鉴定(含质控):40元/次;Rh(D、C、E、e)每抗原20元/次;

  2、微柱凝胶法(卡式8柱)交叉配血:50元/次;

  3、微柱凝胶法(卡式8柱)不规则抗体筛查:56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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