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东盟商贸职业技术学校暂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费[2008]25号)
南宁市东盟商贸职业技术学校:
报来关于核定职业中专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你校于二〇〇八年三月经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属民办学历教育,办学层次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根据桂价费[2005]370号、桂价费字[2004]219号和南价[2002]2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你校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职业中专学费:
1、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专业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80元。
2、舞蹈表演专业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600元。
二、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元(含水电费。每间宿舍安排6人住宿,内设卫生间、洗漱池,配备有双层铁架床)。
三、课本费按实际价格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