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2002年我区春运公路客运票价问题的批复
(二OO二年元月二十四日 桂价格字[2002]17号)
广西交通协会汽运企业委员会:
你会《关于我区2002年公路客运春运运价上浮的请示》悉。通过召开2002年广西春运公路客运票价听证会,广泛听取与会代表及社会各界的意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并商自治区交通厅同意,现就2002年我区春运公路客运票价问题通知如下:
一、为了调动运力、平衡客流,化解社会风险,我区2002年春运公路客运票价实行分车型、分路线、分时段上浮的政策。
1、2002年春运从1月28日起至3月8日止,共40天,其中节前15天,节后25天。
2、普通座位客车、中级座位客车票价:春运开始的第一个7天(即1月28日至2月3日)和节后的第一个3天(即2月12日至14日)在现行平时票价基础上上浮18%;春运其他时段在现行平时票价的基础上浮28%。具体运价水平见附表。
3、卧铺客车票价:整个春运期间在现行平时票价基础上上浮50%。即由每人公里0.20元上浮至0.30元。
4、高级座位直达客车票价:整个春运期间继续按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桂柳高速公路客运运价问题的复函》(桂价经字[1997]151号)规定的节日最高限价执行。即A、B、C、D各型客车每人公里分别为:0.24元、0.26元、0.28元、0.30元。
5、省际班车依据自治区物价局、交通厅《关于我区公路汽车客运运价问题的补充通知》(交财力[1993]2号)的规定,春运期间仍按对等运价原则执行。
二、2002年春运公路客运票价,是按现行各车型平时票价为基础上浮的,票价构成中的公路建设基金、过路过桥费、旅客站务费不上浮,仍按现行规定计算。
三、我区春运公路客运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允许上浮幅度为最高幅度。春运期间,全区客运企业可以根据不同时段、不同线路的市场状况,在自治区物价局规定最高上浮幅度内灵活制定具体票价,形成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
四、你会要督促各公路客运场站和客运企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在售票处标明票价的计算公式和主要线路各车型春运的最高票价,并设立问讯处,做好春运价格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对不执行春运价格政策的各种违法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