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等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二○○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粤价〔2008〕56号)
各市、县(区)、自治县物价局:
根据国家有关药品价格管理的规定,我们制定了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等部分政府列管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现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药品价格,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公布价格的部分药品的补充剂型规格和列入省管的药品价格共190个品种规格,其中西药149个品种规格,中成药41个品种规格。
二、附表中属国家发展改革委列管药品的价格为临时零售价格,在国家公布统一价格后,执行国家的统一定价。
三、附表中列明生产企业名称的药品价格,仅限于该企业执行。本文价格公布执行后,如发现列名企业在药品招标、限价竞价阳光采购中的中标价格或实际成交价格与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的差异较大时,将及时予以调整最高零售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