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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宜政办发〔2005〕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邮政局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邮政服务三农工作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5〕4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发挥邮政行业优势,进一步加强邮政服务“三农”工作,切实提高我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重视并支持邮政服务“三农”工作

  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符合党和国家的发展政策,符合农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鼓励邮政部门开展直接服务于农民生产生活的各类业务。财政部门和农电部门可利用邮政部门做好代发农村教师工资、代发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和代收电费等服务。铁路部门可以与邮政部门合作,利用邮政网点和“11185”客服电话开办面向农村的火车票订送业务,并要保证一定的票源,特别是春运时对于外出农民工的订票要给予保证。计生、金融和公安部门可加强与邮政部门合作,开展各类便民服务的速递业务。教育部门要允许邮政部门参与教材、教辅材料的招投标工作。

  二、开展农资配送和农业科普服务

  邮政部门要依托遍布乡村的邮政网点,在为农民提供信函、包裹、报刊、储蓄、电子汇兑等传统服务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农资和日用品配送服务等业务,为在农村推广和应用农业新技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供方便快捷通道。邮政部门还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贴近农村、方便农民、适应农时的农业科普宣传推介活动,积极协助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开展技术指导,使科技兴农观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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