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委关于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意见的通知
(宜政办发〔200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二月十八日
关于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市农业委员会 2005年1月10日)
为切实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现就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认识
农业标准化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是规范农业生产、保障消费安全的有效措施,是现代化农业的重要标志。进一步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对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保障居民消费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总体上看,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还处在起步阶段,标准普及面不大,标准化水平不高。因此,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农业标准化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抓紧抓好。
二、明确农业标准化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到2008年,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建立满足需要、结构合理的农业标准体系,根据实际需要制(修)订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名特优农产品质量标准。采标率(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比例)达到50%。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区9个,其中省级示范区2个,太湖县和望江县要积极创造条件申报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普及率达到85%以上。培育5个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达标率达到95%以上。建立一支由300人组成的种植、养殖、加工、流通标准推广专业队伍。
农业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建立健全涵盖全市农业的标准体系。在积极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抓紧制定我市名特优农产品质量和生产标准。两年内,建立健全能涵盖我市优势农产品(水稻、棉花、油料、茶叶、畜禽产品、水产品)及其他特色农产品的质量标准、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贮藏运输销售标准体系。加快优势农产品、特色农产品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全市各级各类农产品出口基地(企业)要率先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实行全过程标准化管理,以满足产品出口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