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新墙材推广应用奖,凡在本市新墙材的发展和推广应用中及在研制、开发、生产、设计、建设、管理、征收专项基金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市)墙改领导小组给予奖励(奖励办法由墙改领导小组制定)。奖励所需资金从专项基金中列支。
4.积极鼓励应用新墙材,对应用新墙材的建筑工程,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查、验收确认后,按规定比例返退所缴墙改专项基金。
(四)加速结构调整步伐,限制并淘汰粘土实心砖
1.全市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粘土实心砖生产企业和生产线,已申报的项目主管部门不予批准立项;工商部门不予企业登记;国土部门不予发给土地使用许可证;税务部门不予办理税务登记。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扩建、改建粘土实心砖生产企业和生产线,墙改部门可依据《办法》给予处理。
2.从2004年起,全市尚未淘汰的土窑制砖企业应全部淘汰;粘土实心砖轮窑企业生产实行限量控制,2007年起将逐步淘汰粘土实心砖生产。限量计划由市墙改办下达并负责督查、审核。对超限量生产粘土实心砖的企业,墙改部门可依据《办法》给予处理。
3.从现在起本市及各县、市驻地以上城市规划区、独立工矿区所在框架结构及高层建筑的填充墙、各类围墙和临时建筑,禁止设计、使用粘土实心砖。违禁设计、使用粘土实心砖的,墙改部门可责令其改正,不予改正的,墙改部门可依据《办法》给予处理。
(五)加快新墙材项目建设,积极适应墙改工作要求
1.充分利用我市的粉煤灰资源,加快发展以综合利用粉煤灰为主要原料的新墙体材料。已建成的项目要尽快投产,同时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发展具有一定规模和一定档次的新墙体材料产品。
2.粘土空心砖在我省现阶段仍属于新型墙材产品,现有粘土实心砖生产企业可根据自身的实际和本区域“禁实”目标期限,自行确定通过技术改造,实行“实”改“空”,转产新墙材产品。
3.各地在发展新墙材中要因地制宜利用当地的资源生产各类非粘土墙材产品,如废渣砖、灰砂砖、淤泥砖等,以适应当地墙材市场的需求。
墙改工作事关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各级政府要予以高度重视,给予大力支持,以确保我市墙改按期实现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为富民强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安庆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