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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管理办法》的意见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管理办法》的意见
(宜政发〔200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管理办法》(省政府159号令,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我市城市规划区2004年12月31日后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以下简称“禁实”)。根据《办法》的要求,省经贸委、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工商局、乡镇企业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在全省城镇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意见通知》(皖经贸资源〔2003〕352号),要求我市所辖县、市城市规划区应于2008年元月1日前分期实行“禁实”。《办法》的发布实施,充分表明加速推进墙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标志着我省墙改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必将对我省保护国土资源和生态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发挥重大的推动作用。为认真贯彻实施《办法》,确保我市按期实现“禁实”目标,现结合本市墙改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墙改工作的指导思想

  在党的十六大精神指导下,认真贯彻实施省政府159号令,按照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保护国土资源和生态环境,以产业政策为导向,通过结构调整限制进而淘汰粘土实心砖生产和应用,鼓励和支持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和应用,逐步形成以市新墙材工业园为龙头,以粉煤灰新墙材项目为骨干,全市各类新墙材企业竞相发展,新墙材应用率逐年快速提高的局面,稳步分期实现全市“禁实”目标,为我市富民强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二、墙改工作目标

  (一)限制、淘汰粘土实心砖生产目标:

  各县、市粘土实心砖生产企业以2002年实际产量为基数,2004年下降20%;从2005年起逐年递减,2007年元月1日起基本淘汰粘土实心砖生产。

  (二)新墙材发展目标:

  1.全市新墙材2004年形成生产能力4亿块标砖,实际产量3亿块标砖,其中市区暨郊区形成新墙材生产能力2亿块标砖,实际产量1.5亿块标砖;各县、市现已形成新墙材生产能力5000万块标砖以上的发展到1亿块标砖,实际产量达生产能力的60%以上;生产能力在5000万块标砖以下的发展到5000万块标砖,实际产量达生产能力的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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