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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开展2008年度普法考核的通知


  六、考核的组织领导

  (一)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市属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机构)要接照乌鲁木齐市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认真组织落实普法考核工作。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局属各单位、市属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普法考核工作。

  (二)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市属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机构)单位劳动机构接此通知后,要尽快作出安排和部署,认真做好与考核相关的各项考务工作。考试期间要严格考场纪律,要求参考人员独立完成试卷。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市属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机构)单位劳动机构要于11月18日前将本系统参加考核的人数报乌鲁木齐市劳动保和社会保障局法制监察处,并安排好考场,落实监考人员。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要于2008年12月10日前将本区(县)考核情况和考核结果报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制检察处;市属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机构)单位劳动机构要于11月28日(周五)上午将参考人员的考卷报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制监察处评定。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对本次考核情况进行总结并通报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

  (三)认真组织开展本区(县)、本部门、本单位2008年度劳动保障普法考核工作,是全面落实《乌鲁木齐市劳动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及《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度乌鲁木齐市劳动保障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的重要任务,也是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素质的重要方面。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确保此次普法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要通过普法考核,推进劳动保障普法教育,提高劳动保障法律意识,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市属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机构)于11月27日上午到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制监察处领取考卷。)

  联系人:王春勇 徐涛

  电 话:0991-4680752

  二○○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2008年度劳动保障普法考核人员登记表

  报送单位(全称):                          年 月 日

序号

姓 名

性别

族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职务

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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