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认真落实“五缓四减”社会保障政策。各统筹地区在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可允许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在2009年之内缓缴社会保险费,经核准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计收滞纳金;在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基金支付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可在2009年之内适当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费率。
七、积极开展就业系列服务活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深入企业调查研究、摸清企业用工需求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就业援助、春风行动、招聘周等就业系列服务专项活动,为企业用工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帮助企业搞好人力资源规划。
八、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试点。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较多的统筹地区在确保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按时足额支付失业保险待遇的前提下,可通过开展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试点,对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员工队伍,并保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在2009年之内可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九、加强对困难企业经济性裁员的指导和管理。各级劳保障部门要加强与工会、企业联合会的沟通协调,密切关注企业劳动关系领域出现的新变化,准确判断和掌握劳动关系中的突出矛盾,积极支持和鼓励劳动关系双方共同稳定就业局势。推动企业加快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加强对困难企业经济性裁员的指导和管理,对于困难企业经过多方努力仍不得不实行经济性裁员的,可在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依法平等协商一致后,签订分期支付或以其他方式支付经济补偿的协议。
十、进一步规范行政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
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要求,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依法办事,减少审批环节,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按规定收费,不得擅自向企业增设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加重企业负担。
十一、切实加强对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服务年”活动,做好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要详细梳理企业面临的具体问题和难题,及时与当地财政、税务、工会等部门沟通交流,形成工作合力,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真正做到知企情、解企忧、排企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