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劳动保障系统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通知
(豫劳社〔2009〕6号)
各省辖市劳动保障局,有关县(市)劳动保障局,厅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人大十一届二次会议和省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精神,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全省就业局势,现将全省劳动保障系统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企业服务年” 活动的重要意义。企业是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核心环节。保企业就是保增长、保就业、保稳定。开展“企业服务年” 活动,是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为应对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的重要举措。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在当前形势下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重要意义,紧紧抓住为企业服务这个核心环节,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要探索建立劳动保障系统为企业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使服务企业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要结合“两转两提”工作要求,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服务方法,提高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
二、建立重点企业固定联系制度。各省辖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固定联系100户重点企业,跟踪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用工需求和工资分配、劳动关系等有关情况,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今年一季度要集体办公或现场办公1-2次,集中解决企业亟需解决的实际困难。
三、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进一步简化小额担保贷款程序,支持各类创业者和中小企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按人均不超过5万元,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标准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并给予50%的贷款贴息补助,全年力争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4亿元,重点支持3000户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发展,发挥其吸纳就业作用。
四、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通过落实税费减免等就业政策,鼓励企业吸纳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大学生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进一步稳定就业岗位,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促进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五、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把加强培训作为缓解就业压力、储备企业技能人才的重要措施,用2年左右时间,集中对困难企业在职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帮助其实现稳定就业;对失去工作返乡的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促进其实现转移就业或返乡创业;对失业人员(包括参加失业登记的大学毕业生、留在城里的失业农民工)开展中短期技能培训,帮助其实现再就业;对新成长劳动力开展储备性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