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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学习贯彻贺国强同志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的意见

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学习贯彻贺国强同志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的意见
(2008年12月19日 穗字[2008]19号)


  11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到广东出席全国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会议。随后,深入广州、梅州、深圳等地视察指导工作。贺国强同志在全国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会议上,就加强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作了重要讲话,并在深圳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要深刻总结改革开放30年的光辉历程,坚定不移地把改革开放伟大事业继续推向前进;要切实加强对中央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有力保证。
  贺国强同志的重要讲话,对广州的改革发展、经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贺国强同志讲话的要求,继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全省“首善之区”。
  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学习贯彻贺国强同志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学习领会,自觉用讲话精神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实践
  要结合当前世界经济金融危机影响日趋深入、我市改革发展面临新形势新挑战的实际,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十项措施,落实好近期省出台的十六项措施、市出台的十八项措施,以及进一步推动广州科学发展、建设全省“首善之区”的各项思路和措施;要切实做好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认真回顾改革开放30年的光辉历程,着力开创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要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认真抓好《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通知》(中发[2008]9号,以下简称《工作规划》)和《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 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粤发[2008]1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中共广州市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穗字[2008]1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的贯彻落实。
  各级纪委要把学习贯彻贺国强同志重要讲话和全国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从总体上做到“五个结合”:把学习贯彻贺国强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做到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保证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同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起来,抓好我市《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同纪念改革开放和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结合起来,认真总结历史经验,不断研究探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点、规律和成功经验、做法,努力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同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全面加强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争当服务促进保障科学发展的排头兵;同做好今年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转变工作作风,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多为群众办好事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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