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点查处的企业。产品质量低劣、群众投诉多、社会反映强烈的生产企业或繁育基地,以及缺乏有效管理的农资挂靠、承包、代理、分销单位或个人,重点检查邮政农资店。
(三)重点查处的区域。良种繁育和用种的主要地区,农资产品主要销售区、生产地及周边地区。
(四)重点查处的市场。农资产品产销相对集中地区的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农资产品集散地。
(五)重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缺乏有效管理的挂靠经营和不具备资格经营的;二是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残缺不全、不规范以及国家禁用农资产品;三是生产销售无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证或批准文号、品种审定、产品质量合格证等农资产品;四是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五是假冒伪造或者买卖生产、经营许可证、批准文号或者产品登记证、合格证。特别是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肥料的行为。要继续加大对5种高毒农药及其他违禁产品的整治力度,禁止在农业生产上的销售和使用。
为确保农资打假工作重心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各级农业部门要通过查市场、抓源头、端窝点,做到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真正做到“五不放过”,即案情没有搞清楚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而没有移送的不放过,包庇、纵容、参与制假售假的国家公职人员没有受到责任追究的不放过。坚决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
三、工作步骤
2009年农资打假工作在时间安排上紧扣农时,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共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3-4月,开展全省农资打假联合行动。各级农业部门要集中力量,统一行动,依法查处农资生产和流通领域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在“3·15”前后掀起全省农资打假活动的高潮,确保春耕期间全省农业生产安全。我厅3-4月份与部分市县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打击各种农资违法行为。
(二)1-5月,开展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我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全省农资市场农药、肥料、种子等产品质量进行抽检,并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告,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三)2-3月,组织制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工程方案,积极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开展创建放心农资店活动。进一步清理规范农资生产经营主体,重点清理条件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质量低劣、群众投诉多的生产企业以及缺乏有效管理的农资挂靠、承包、代理、分销单位或个人;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农资企业诚信管理办法和信用评价体系,根据农资市场主体资格、商业信用、合同履约率、守法程度、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信息,结合农资质量监督抽检结果,建立监管对象诚信档案,依法实施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并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多次违规、信誉差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取消其生产经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