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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安全改造项目地方配套资金承诺的函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安全改造项目地方配套资金承诺的函
(闽财建〔2006〕154号)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根据你委有关文件精神,我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安全改造项目已列入2006年国家煤矿安全改造项目计划,并安排国债补助资金271万元。项目总投资2710万元,其中:国债补助271万元,企业自筹2222万元,地方财政配套217万元。对地方配套217万元部分,我厅承诺予以安排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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