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事项序列号:每个单位每个类型下的行政权力事项,排列后形成四位数字序号(不足四位补零),作为职权事项的序列号。
完整的权力编码应为:
HZ 01 JT GH- XK- 0001
杭州 市级 交通 港航 许可 事项序列号
3、权力名称:法律、法规、规章赋予行政执法部门职权事项名称。
4、实施主体:交通局为主体的不必填写。各直属管理单位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委托的,填写授权或者受委托的组织名称。
5、完成时限及上报形式:各单位在2009年3月20日前将职权目录报市局法规处,格式见附件2。
(二)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各项权力事项应逐项确认行使依据、内容、程序、时限、责权等,科学合理地分解到具体行政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流程图应符合行政权力运行规律和操作程序,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程序的,要按照法定程序制定流程图;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程序的,要依工作程序逐项标明具体承办岗位、办理时限、职责要求、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见附件三)。各单位和部门在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时,除法定的必须的流程保留外,还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优化和细化工作流程,同时要遵循和满足以下原则和要求:
第一,流程细化到岗位。即:权力运行流程中的环节要细化到具体工作岗位,包含两个基本要求:一是环节作为流程中最小的独立办事单元,不能再做分割,同时按照职责分工,这一办事单元应对应一个具体岗位上的办事人员,该办事人员根据管理需要,在系统内由其上级授权工作;二是所有环节都要与特定的工作岗位“一一对应”。
第二,流程要能事先被定义,即“流程固化”。每一事项,必须将所有经过或可能经过的各个办事环节定义在流程图中,在具体的业务办理时要按已定义好的流程运行。
第三,岗位职责、内容要明确。环节细化到岗位,权责到人。岗位(环节)职责和工作内容事前加以明确、清晰。
第四,环节要素设计要统一。一是环节的常规要素,即办理岗位、内容(是否需要公开及公开的范围)、结果、办理时限等必须齐全统一;二是环节客观要素,即受外部条件制约的因素,如需申请人补件、上级部门审核等非部门原因而影响办理时限的因素。
完成时限及上报形式:各单位在2009年4月1日前将流程图报市局法规处,格式另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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